江铃集团入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名单,江铃集团成功入选,成为17家“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之一。

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层分类打造公司治理示范企业,推选了一批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具有鲜明特色、有较强改革意愿的示范集团和基层企业,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提炼总结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典型治理模式。江铃集团此次成功入选,是对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高度认可。

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制度体系
近年来,江铃集团围绕“双百行动”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坚决贯彻 “两个一以贯之”,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设计“四个统筹+两个体系+N个服务”的集团管控体系,着重围绕战略统筹、资金管理统筹、技术资源统筹和人力资源统筹“四个统筹”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子公司运营过程关键绩效指标管理体系和子公司经营者KPI考核管理体系“两个体系”,在此基础上提供“N个服务”,监督、指导、帮助子公司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质量,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通过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对集团公司重要的经营决策事项按“三重一大” 的要求进行了梳理和归类,制订了《“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确保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厘清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
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
全面落实好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制定了《委派董事管理办法》、《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考核管理办法》和《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董事、监事的评价、考核约束机制,有力地推动董事会运行规范高效,决策科学合理。
增强经理层经营活力
重视激发经理层人员的活力和创造力,与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者签订年度业绩考核责任书,根据江铃集团的战略发展要求,对子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重点项目实施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激励。
强化监督体系建设
结合公司现有规范的制度体系与监督实践,在现有的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同时,起草、编制了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决策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廉洁宣教七个方面的工作手册,形成了“6十1”监督模式,编制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风险控制清单》等,构建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内控监督模式,成为推动各单位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的锐利武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未来,江铃集团将持续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夯实企业治理基础,优化治理水平,激发改革活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作示范”的担当和“勇争先”的气魄,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丨熊晓斌
编辑丨熊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