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平板半挂车禁止上路!违者面临巨额罚款!
车辆登记地点为武汉市,车辆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的国三柴油车辆,注册登记时间在2008年7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期间,距离强制报废期限1年以上时间的可办理,最高可获得补贴4万元。
1、各地清理规范本地区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真正达到全国统一,不能让绿通不通;
2、绿通车辆免费安装货车ETC装置,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可使用专用通道;
3、建立鲜活农产品运输信用体系。对一年内混装不符合规定品种(或物品)超过3次或者经查验属于假冒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记入“黑名单”,在一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4、绿通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后,在指定位置接受查验,如果不查验需正常交通行费;
5、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在路面环节增加针对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和验证,影响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效率。
6、对信用记录良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
公告表明:平板载货车不能装有插桩、锁具,不能装举升臂,不能有自卸功能,并且无法固定货箱。一旦装有这些结构,就会被视为非法改型,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会被处以2-5万元的罚款!
“司机之家”这一项目主要针对的是货车司机,建设地点主要位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物流通道货物集散地或者物流园区,拥有餐饮休息、停车安保、宣传教育、配套服务等基本功能。不知道卡友们是否已经体验并感受到变化了呢?
今天的新闻播报就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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