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车型爆款还是目录重新申报?一文带您看懂第6批新能源商用车目录
5月18日,工信部发布了第332批红头文件,虽然新产品数量较少,但业界企盼的2020年第6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如期而至。大约是本批推荐目录极其可观的“124户企业1815个车型”缘故,最近十几天里有关此批推荐目录的“大新闻”多如牛毛,至今仍在持续发酵。但经笔者观察:这些入门级的“资讯类报道”尚无一篇提及本批推荐目录的本质——即这是一次过渡期的推荐目录重新申报;更没有媒体能够准确识别出这批近两千个车型中,其实只有44款是新发布车型。
熟悉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人都知道,在2018年和2019年的同期,国家和车企都进行了相应的推荐目录车型“整改”与重新申报,根源就是补贴的“过渡期”制度。按照四部委今年4月23日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规定:“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由此可见,这才是直接导致本批车型数量出现“爆款”的直接原因。当然,笔者能得出此结论,要得益于从2017年1月起持续更新至今的推荐目录数据库,而这也是数据研究工作重要性的集中体现。
基于以上,笔者也利用几篇文章对本批“1815个车型”进行详细梳理:首先澄清本批新能源推荐目录的具体构成,再对新发布的44款车型进行分析;然后对原有的311款货车、专用车,以及1142款客车进行分析。至于原有的乘用车则为318款,由于不属于笔者研究范畴,仅作一般性提及。
2020年第6批新能源推荐目录基本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20年第6批推荐目录车型的具体构成。回顾可知,2019年新能源补贴标准在2019年3月26日发布,能满足该标准的2018年原有车型稍后也进行了相应整改,即上图的“18→19车型”,其与按2019年标准新申报的车型、即上图的“2019车型”,共同构成了去年的推荐目录。
2020年新能源补贴标准在4月23日发布,按照“上年度推荐目录车型可按新标准转化”的原则,出现了“19→20”和“18→19→20”两类车型,此外还有一部分更早于2018年即出现的原有车型、也按2020年标准进行了“整改”,即“18→20车型”,最后连同本批新发布的车型,即“2020车型”(简称“20新车型”),共同构成了2020年第6批推荐目录。
根据以上车型识别方式,原为2018年标准的“18-19-20”和“18-20”两类车型共699款、占比约四成,原为2019年标准的“19-20”车型共1072款、占比约六成。由此可知,本批推荐目录中的98%车型,其实都是早在一至两年前就已推出的原有产品,只不过是按2020年标准做了“推荐目录重新申报”。广大不明就里的媒体其实都是在为老产品“打call”,至于真正意义上的“2020标准新车型”,其实只有44款、占比2%。
2020年新能源补贴标准将车型分为三个档次,即“2020年标准”、“2019年标准”和“其他类标准”,本批份额基本是95:0:5。前两者容易理解,最后一项则主要是两类:符合2018年标准的燃料电池汽车,以及技术参数不达标、但可享受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优惠的其他新能源汽车,如车长在6米以下的客车、节油率在60%以下的混合动力客车等。由于不以补贴为目的,其他类车型也可提前看成是“后补贴车型”,但总数一直很少,这也充分说明在有补贴政策时,大家还是在用拐棍走路,即所谓的“把政策用足”。另外,亦有一些单车售价较高的专用车型,如若节约购置税也是极好的方式,如今也有企业在尝试此路线,不妨关注一下。
2020年第6批的44款新发布车型中,笔者关注的商用车共计43款,也是以下重点分析的对象,具体包括32款货车/专用车、占比约3/4,其中绝大多数是5字头专用车;而6字头客车则为11款、占比1/4,在本批新车型中相对“弱势”。作为新能源的主力军,客车产品、尤其是城市客车,始终是推荐目录的“排头兵”,而本批的急刹车之举也是“客车乃政策型市场”的有力证明,即一旦补贴政策调整,客车行业也将迅速做出反应。此外乘用车则只有1款,即奇瑞新能源的NEQ7000BEVJ60C,不多赘述。
一般来说,新发布车型大多是随工信部红头文件同期下发的新产品,至多也是1-2批前的车型,也就是俗称的“先有公告、再有目录”。但若仔细考量2020年第6批的43款商用车新发布车型可知,最近3批发布的车型为20款,随332批红头文件同期下发的只有11款,占比约1/4。
而更早些时发布整车公告的原有车型占据了绝大多数,达到23款。最早的则是2019年6月11日第320批的东莞宏远KMT6600GBEV1,这是车长5990mm的一种B票轻型公交产品,本批按照其他类车型申报了推荐目录。
分燃料来看,本批43款商用车新车型中基本都是纯电动产品,只有客车类产品申报了3款燃料电池车型。在国家明确“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后,也意味着从早年的“全员普惠制”改为“择优录取制”,从而封杀了妄图用燃料电池“翻身”的投机者们最后的退路。如今对于燃料电池汽车,只有扎扎实实发展,按国家要求的“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才有望迎来“以奖代补”的奖励。
从使用性质来看,由于城市客车的数量缩水,本批次43款新车型以环卫类为主,共计19款,占比44%、已近半数。作为城市汽车的主要品种之一,环卫车也是新能源货专中率先突破的领域,近年来年清洁类、道路类、垃圾类的纯电动环卫车开始与纯电动公交一道成为城市电动化的“急先锋”。不过由于环卫车辆是非常“接地气”的产品,车辆整体档次一般,甚至出现了“便宜至上”的恶性循环,随着新能源的普及,我们也希望能够借助电动化之力为城市环卫企业减负。载货类和公交类本批都在10款左右,是第二大类型,这也是近年来在身边常见的纯电动品种。其余的座位车、自卸车(城市渣土车)、牵引车和工程车则只有1-2款,尚无法形成新能源的主力。
具体来看产品结构,本批主要以中卡、轻卡和公交3种产品为主。结合上文的使用性质可知,中卡主要是9吨和10吨级别的环卫车,主要原型车为东风凯普特、上汽跃进超越和江铃凯锐。轻卡主要是载货用途,以开瑞绿卡和东风柳汽乘龙L为主,而且都是原厂申报;同时,载货类还有M2轻客和M1微面各2款,原型车是欧系的江铃特顺、微面类的开沃创业者和福汽启腾M70。由此也可知,目前的纯电动载货车还主要以城市配送配送为主,主要是小件、电商快递等低密度轻泡货,看重的是载货容积,而非重载能力,因此车辆选择也依然以2-4吨的轻型商用车为主。再次才是18吨的环卫类重卡,这既是两轴卡车的上限,也是也是当下城市环卫的又一发展方向。至于其他产品,都未见有明显发展,非常典型的当属名为“多用途货车”的皮卡。
作为一种3.5吨以下的N1类货车产品,也许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皮卡时刻标榜自己是距离乘用车最近的商用车,却也是距离新能源最远的商用车,时至今日皮卡市场依然不接受电动化、甚至有所排斥。在笔者看来,皮卡行业与其连续多年呼吁国家对其“全面放开进城限制”,莫不如通过“触电”的方式,把自己定位在纯电动轻型商用车的位置上,成为改善城市空气的一份子。
从主要申报企业来看,南京航天晨光本批以6款车型成为首位,全部为环卫车,主要是去年第322-325批的原有车型新申报。广东宝龙防弹运钞车、北京北重和贵州云马的环卫车、奇瑞商用车的载货车和中通客车本批都是3款车型;北奔重卡、东风柳汽乘龙、庆铃汽车、悦达专汽则是2款货专车型。其中北奔重汽V3的纯电动牵引车和自卸车很瞩目,这也是重卡企业中不多的在环卫类以外领域坚持的代表,凭借在重卡行业多年的经验沉淀与积累,丰富的配套资源以及强大的军工背景,北奔重卡定将在新能源领域大有作为。厦门金旅客车川流公交和成都客车蜀都微公交也都是2款。其余只申报了1款的企业共10家,合计占比不足1/4,其中明君汽车旗下的一汽(四川)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民用改装类第(二十二)01号,远达牌,SCZ系列)首次出现在新能源推荐目录中。
从电池来看,磷酸铁锂LFP依然是纯电动商用车的绝对主流,合计32款,占比高达3/4,龙头企业毫无争议是宁德时代CATL,合计21款,占据半壁江山。其他上榜的有力神电池、江西星盈、合肥国轩和亿纬锂能。中车时代依托旗下的浙江中车公司与宁波中车储能装置配套资源,本次申报了1款磷酸铁锂LFP+超级电容SC的产品TEG6110BEV07。锰酸锂LMO也有1款,为湖州微宏提供。另外三元锂NCM本批也有6款,供应商为广东佛山天劲、力神动力和比克电池,其中作为消费型电池巨头之一的比克BAK在郑州基地打造纯电动超跑未果后,目前也已选择专用车作为三元锂电池的突破口。燃料电池本批均为燃料电池FC+宁德时代的磷酸铁锂LFP,其中FC供应商为广东泰罗斯、爱德曼和大同新研,这些也都是近年来行业中较有名气的企业。
从电机企业来看,苏州绿控居首,得益于早期的配套,绿控目前在18吨环卫车上市占率很高,不过如前文所言,这其实是一块相对简单而低端的领域,看似配套数量红红火火,实则“赔本赚吆喝”,城市物流车的前车之鉴尚历历在目,想必大家也都有记忆。厦门捷欧大地和是为江铃商用车配套的企业,如今已由深圳大地和全资控股,但依然局限在江铃这一家上。业内著名的精进电动主要客户是中通,而本批的东风柳汽乘龙L轻卡亦属轻型商用车范畴,作为一家商乘并举的企业,精进产品线有过长之嫌,谨记“样样通,样样松”。此外相对著名的还有南京越博,本批均为开瑞绿卡配套,这也是车用电机领域不多见的上市公司,不过自从上市后,越博动力似乎少了一些章法,加之2019年亏损8.41亿元,似乎又要回到创业初的老路上来。其他的则以中车系为主,包括直接与间接的企业,大致包括中车时代和成都中车,以及本次未出现的中车株洲等。
后记
以上,笔者对2020年第6批新能源推荐目录的具体构成进行了详细剖析,明确了其中98%都是已有车型的重复申报,而近期更多见的“目录类咨询”无非是在有意无意误导读者而已。其实只要有正确认知,则不会轻易被耸人听闻的报道“吓到”,这既体现出对专业知识把握程度的深浅高低,更揭示出“产品数据研究”工作之于行业的必要性。同时,笔者也对本批的43款商用车新发布车型进行了解析,这是各路媒体上的“首见”,可还广大读者一个本源。(未完待续)
图/文:C3